2014年云南财经大学会计专硕MPAcc招生简章
培养单位 | 代码 专业 研究方向 | 导师 | 考试科目 | 2013 年 实际招 生人数 |
备注 |
004 会计学院 | 125300 会计(专业学 位) 00 会计 |
陈红 纳鹏杰 朱锦余 彭家 生 王民治 罗莉 余怒涛 刘静 叶明 阮 萍 杨锡春 李青 李旭 姚荣辉 赵如兰 王红云 古淑萍 苏红敏 陈 旭东 陈永飞 佘晓燕 李小 军 唐滔智 李红琨 刘晓善 |
1、204 英语二 2、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62 | 复试中的面试:专业综合和英语口语 听力 复试中的笔试:政治理论与专业综 合。 同等学力加试: (1)基础会计 (2)初级财务管理 |
一、招生人数
2014年全校预计招生400人,具体招生人数根据上线考生人数及教育部下达的正式计划人数确定,考生可参考2013年实际招生人数,详见《2014年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在中国招生信息网目录查询中查询到的拟招生人数为2013年实际招生人数。
二、学制及学费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年) 收费(元/人.年)
025100 金融 3 12000
025200 应用统计 2 12000
025300 税务 3 12000
025400 国际商务 3 12000
025500 保险 3 12000
025600 资产评估 3 1200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 10000
035102 法律(法学) 3 10000
125100 工商管理 3 20000
125200 公共管理 3 13000
125300 会计 3 12000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生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研招信息”(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信息)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信息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所有专业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云南财经大学报名点进行报名。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的考生可选择选择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请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查阅网上报名公告,以免影响报名和确认。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网报后,根据网上选择的报名点,到相应的报名点进行确认。
3.现场确招生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注:
①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②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③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考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英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生初试成绩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http://www.ynzs.cn/),如对成绩疑问,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我校将在5个工作日内给考生反馈复核结果。
(六)复试
1.复试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结束。复试要求请见《2013年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云南财经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4.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5.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七、调剂调剂和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以教育部发出的2013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信息”(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我校体检将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要求见《云南财经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九、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录取通知书于2014年6月底前发出。
十、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四)我校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到书店购买或向出版社邮购。
(五)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201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或者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咨询,或者上研招信息查阅。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的最新信息。